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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6/4/6    阅读数:1968 人次    【打印该页
传达浙江海事局有关长三角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及船舶操作要求

      为了更好的抑制全球性变暖的趋势和实现更好的生态保护,中国交通部发布通告,自2016年4月1日起,在长三角区域率先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的操作要求,该通告应用于所有各类各国靠泊于长三角区域内的船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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